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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批、报销制度
作者:   时间:2018-03-08   点击数:

财务审批、报销制度

一、 审批制度

有经费需求的活动、项目须提交校团委进行预算审批,审核通过后填写《校团委预算审批记录表》和《校团委预算备案表》。财务报销时将按照预算审批金额核对报销金额,报销金额不应与预算审批金额有较大出入,报销金额多于预算审批金额10%时需要写情况说明,由主管教师签字后进行报销,否则超出预算的金额不予报销;没有提前申请报备预算的活动,负责组织须在提交发票前,向主管老师申请补备预算。

二、 报销流程

1、每周三下午15--16点,各团委直属部门、校级学生组织将粘贴好的发票交至团委秘书处,团委秘书处负责检查发票,并核对各活动已批经费预算且有活动对应的资料存档记录,提交人在《校团委经费报销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无误。

2、每周四团委秘书处负责将粘贴好的发票提交至处内领导处签字。

3、每周五团委秘书处负责将发票交至计财处。

4、团委秘书处负责统一从计财处领取报销费用,通知各学生组织到校团委办公室签领,领取人须在《校团委经费报销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现金须当面点清,辨别真伪。

(很重要)以上流程各组织应指定专人全程与团委秘书处共同参与。

三、 注意事项

1、发票抬头必须是国际关系学院,并须在后附上明细与联系人姓名与联系方式,发票必须为全国统一发票,须为购买方凭证。

2、发票内容应为办公用品、宣传用品、打印费、制作费等,具体视花费内容而定,不清楚时及时问询。

3、若有多张发票,须注意发票不能连号。

4、数额超过1000元的发票报销将以支票形式发放,单张发票尽量不超过1000元。

5、报销每周一次,不按时提交将推至下一周完成。

6、各学生组织须指定专人负责财务工作,配好校团委秘书处做好财务报销工作。

7、特殊情况,须报至团委主管老师处,听从团委主管老师统一安排。

附件一:《校团委预算审批记录表》

附件二:《校团委预算备案表》

附件三:《校团委经费报销记录表》

附件一:

校团委预算审批记录表

申请

组织

申请

活动

申请

经费

提交人

提交日期

审批人

审批日期

附件二:

校团委预算明细备案表

(2017年 月 日)

组织名称

活动名称

预算总额

预算明细

类别

单价

数量

小计

备注:

填报人签名:

附件三:

校团委经费报销记录表

提交日期

报销组织

存档记录

报销经费

发票张数

内容明细

提交人

报销人

签领人

签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