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际关系学院 “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国际关系学院“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团总支:
按照团中央学校部《关于在学校战线推进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通知》和共青团北京市委《关于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通知》要求,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加团员的先进性和光荣感,扎实开展“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学校共青团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开展时间
2017年3月到9月
二、参加对象
学校各级团组织和全体共青团员
三、活动内容
根据团中央、北京团市委关于“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工作的具体要求,校团委结合我校实际对各项具体任务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习教育
1.认真开展自学。组织团员及时关注团中央和团市委官方微信平台,到中国青年网和“青年之声”教育实践专题网页下载相关学习资料。学习团章、团史和团内相关文件。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特别是关于青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论述,必学篇目包括:习近平总书记给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2009级本科团支部全体同学的回信、给河北保定学院西部支教毕业生群体代表的回信、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同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时的讲话、与中国科技大学师生代表交流讲座时的讲话等关于高校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论述。每名团员在学习基础上撰写至少一篇学习心得。
校团委、各团总支要至少开展一次“怎样做一名合格团员”专题学习交流活动,并在3月30日前将学习交流活动现场照片及新闻格式的文字材料提交至校团委邮箱。
2.组织主题团课。校团委在4月30日前组织校级团学组织骨干、精诚团校学员参加一次以“怎样做一名合格团员”为主题的团课。各团总支于4月30日前在本单位以“怎样做一名合格团员”为主题组织一次面向全体团员的主题团课。团课可邀请学校党政领导、专家学者和先进人物或团市委、团区委机关在我校驻点、下沉的共青团干部主讲。
3.开展征文活动。校团委在5月份开展“我的青春我的梦——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主题征文活动。各团总支要广泛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参与征文活动,5月30日前,每个团总支推荐优秀征文2-5篇至校团委邮箱。校团委将在校内组织评比,为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团员颁发奖状、奖品,并择优推荐至少5篇优秀文章至北京团市委参与市级优秀征文评比,同时推荐优秀文章直接向团中央投稿。征文评比结果作为2017年综合测评认证材料予以记录认证。
(二)组织生活
4.开好组织生活会。4月30日前,校团委组织全校专职团干部召开“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干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团干部要重点检查自身在密切联系青年方面的情况并接受评议。各团总支须以团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要对照团章对团员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的流程是:团员逐个围绕是否带头坚定理想信念、是否带头练就过硬本领、是否带头勇于创新创造、是否带头矢志艰苦奋斗、是否带头锤炼高尚品格五个方面的表现发言,实事求是进行自我评价,开展自我批评,提出改进措施;团支部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对于评议不合格的团干部、团员,校团委、所在团总支、团支部要对其进行有针对性地教育帮助。组织生活会结束后,团支部要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 “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形成组织生活会报告报团总支存档。各团总支要将本单位开展组织生活会的整体情况进行总结,并成报告报校团委存档。
5.开展评选表彰。五四前后,校团委组织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基层团组织的评选表彰。过程中要严格评优程序,重点要做好基层组织推荐、青年参与评选、集中表彰宣传和展示交流等工作。
6.重温入团誓词。5月中旬,校团委按照《入团仪式规定》要求,以“不忘初心跟党走”为主题, 组织团员代表前往西山无名英雄纪念碑瞻仰先烈事迹,学习革命精神,并组织老团员重温入团誓词。
7.开展组织整顿。校团委和各团总支要对自身建设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1)没有建立规范的团员档案,包括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团员基本信息等;(2) 没有按规定向团员收缴团费、向上级团组织缴纳团费;(3) 不能经常性开展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自查须于7月30日前完成,并形成检查报告报北京团市委。
(三) 实践活动
8.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网络主题团日活动。5月份,校团委利用“团学小微”和“国关青年在线”平台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主题团日活动,利用新媒体积极开展共青团知识宣传,组织“网上重温入团誓词”、“团歌新传唱”、转帖发布《入团第一课》等教学视频。
9.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暑期,校团委将按照团中央、北京团市委要求,响应“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号召,开展2017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及有关专项活动。各团总支专职团干部须至少指导申报一项主题鲜明的社会实践项目参与立项答辩。
10.开展团员志愿服务活动。9月底前,每个团支部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前须向校志愿服务联合会报备活动内容,并由校志愿服务联合会进行活动登记和工时的认证记录。每名团干部、团员都应成为“志愿北京”注册志愿者,未参与志愿者注册的团员、未实现团员95%注册为志愿者的基层团组织一律不得参与团系统的评优评奖。
11.开展团员先锋岗(队)建设活动。校团委牵头,以团支部、团员宿舍或专项工作团队等为单位组织开展团员先锋岗(队)建设工作。团员先锋岗的建设重点围绕“学习理论走在前、立足岗位干在前”的基本标准开展, 突出政治性和先进性要求,突出发挥对广大团员的示范引领作用。8月20日前,择优向团市委推荐不多于3个校内先锋岗(队)参与评选认定。
学习理论走在前,是指集体成员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政治立场坚定,“四个意识”牢固, 成为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的表率;立足岗位干在前,是指集体成员学习成绩优异,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校广大团员学习的标杆。
四、工作要求
1.认真落实。各团总支要认真对照工作任务、明确各项工作完成时间节点,按时、保质完成“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相关工作安排,按阶段做好具体工作的开展落实、总结提炼和材料提交工作。
2.加强考核。“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是2017年全团基层组织建设的主题活动,是全团重点工作,校团委、各团总支重点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和效果的督促与考核。未完成“一学一做”基本任务的团总支、团支部和团员、团干部,不得参评“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附件:
关于开展国际关系学院“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工作任务进度计划表.docx
共青团国际关系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