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先锋杯” 优秀团支部、优秀基层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共 青 团 国 际 关 系 学 院 委 员 会
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先锋杯” 优秀团支部、优秀基层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团总支、各校级团学组织:
为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按照北京团市委工作部署,校团委决定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 “先锋杯”优秀团支部、优秀基层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工作。按照北京团市委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党建带团建,着力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通过选树典型、表彰先进、推广经验,引导首都青年学生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先锋杯”优秀团支部评选条件
参评的团支部应具有较强的聚力职能,做到以下几点:
(一)以思想引领聚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效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团员意识教育,积极开展“践行新思想·拥抱新时代”、“四进四信”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二)以组织制度聚力。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经常性地进行组织发展工作,按期收缴团费和较好地使用“两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支部团员管理。
(三)以活动服务聚力。积极开展“青年服务国家”主题活动,组织团员青年经常性地开展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活动,采取具体措施解决团员青年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促进团员青年全面素质的提升。
三、“先锋杯”优秀基层团干部评选条件
参评的团干部应具有较强的领航能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理想信念领航。积极学习实践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自觉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加强道德修养,不断坚定理想信念。
(二)学习工作领航。积极在团支部内创建优良学风,树立良好的学习领航榜样(GPA成绩或最近一次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的前40%),积极推进所在团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热爱团的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开拓进取,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在支部中具有较高威信,具有较强的组织力与号召力。
(三)服务实践领航。具备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为团员青年服务,关心团员青年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带领所在团组织开展“四进四信”、“青年服务国家”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四)榜样示范领航。个人综合素质优秀,学习和工作业绩表现好,曾获得过校级“优秀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四、“先锋杯”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参评的团员应发挥较强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以下几点:
(一)思想意识先锋。积极学习实践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北京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第十四次团代会精神,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自觉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具备强烈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积极参与所在团组织开展的“践行新思想·拥抱新时代”、“四进四信”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二)学业事业先锋。学生团员应该努力学习,成为支部内的学习榜样(GPA成绩或最近一次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的前40%),为营造优良的学风做出贡献,并且能够主动为支部建设献计献策,配合支委开展工作。教师团员应该努力工作,取得良好的业绩,成为支部内的工作模范。
(三)成长成才先锋。在各项集体活动中发挥先锋作用,带动广大同学积极参与其中,通过在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中的努力学习和扎实实践,培养各方面综合能力,全面提升个人素质,努力成长成才,用实际行动践行“青年服务国家”。
(四)引领示范先锋。日常工作和学习表现优秀,能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曾获得过校级“优秀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五、评选名额
按照团市委评选通知,我校评选优秀团支部、优秀基层团干部、优秀团员的名额均为各4个,总数共12个。根据我校工作实际,按下列方式分配并推荐评选。
(一)优秀团支部。详见名额分配表。
(二)优秀基层团干部。根据我校实际,推荐院(系)部团总支书记1人(青年教工),院系团总支副书记或班级团支部委员2人(学生),团委直属工作部门1人(学生)。
(三)优秀团员。根据我校工作实际,院(系)部推荐产生1名,校级团学组织中推荐产生3名。
(四)推荐名额分配方式。按照“选拔优秀、兼顾公平”的原则,在推荐优秀的前提下,确保每个院(系)部团总支每年至少直接推荐一个集体奖项或个人奖项。结合上一年度评选情况,本年度按以下名额推荐产生评优集体和个人:
单位/奖项类别 | 优秀团支部 | 优秀团干部 | 优秀团员 |
国政系 | 1 | ||
国经系 | 1 | ||
外语学院 | 1 | ||
文传系 | 1 | ||
法律系 | 1 | ||
信科系 | 1 | ||
公管系 | 1 | ||
研究生部 | 1 | ||
团总支书记 | 1 | ||
校级团学组织 | 1 | 2 | |
合计 | 4 | 4 | 4 |
六、评选办法
各团总支和团委直属工作部门根据各奖项评选条件和名额分配,组织推荐。推荐时要在适当范围组织开展民主评议,认真听取团员青年的意见建议。推荐人选确认后,由校团委汇总并公示。
七、材料填报说明
(一)申报“先锋杯”优秀团支部需提交优秀团支部登记表(附件1)及总结材料(3000字,总结材料提纲见附件4)。登记表只需递交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为:2019“先锋杯”优秀团支部登记表—XX学校XX团支部。
(二)申报“先锋杯”优秀基层团干部、优秀团员需分别提交优秀基层团干部登记表(附件2)和优秀团员登记表(附件3)及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登记表只需递交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为:2019“先锋杯”优秀基层团干部(优秀团员)登记表—XX学校XX院(系)XXX。
(三)校团委统一汇总所有申请登记表并填写“先锋杯”优秀团支部、优秀基层团干部、优秀团员申报统计表。
八、其他
(一)各团总支及团学组织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先锋杯”各项评比工作,并于6月19日(星期三)下午五点前将相关表格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公邮:uirtw@126.com。
(二)本通知及所需表格均可从“国关青年在线——通知公告”下载。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高佳艳,电话62861322。
特此通知。
附件2:2019年度首都大学中职院校先锋杯优秀基层团干部登记表登记表
共青团国际关系学院委员会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