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际关系学院201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
全体在校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引领我校青年学生在切实感受新中国成立70周年取得的巨大成就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以实际行动投身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征程中,校团委、校学生会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
二、活动时间
2019年6月-8月
三、活动安排
201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主题,立足首都,面向全国,主要覆盖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地区的乡村。同学们可以通过理论宣讲、社会观察和调研、公益服务与生产劳动等方式,深入田间地头、社区街道、厂矿车间等地,自选题目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本年度社会实践重点为以下七个方面的内容:
1.理论普及宣讲实践。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宣讲报告、调查研究、政策宣传等实践活动,通过宣讲宣传在基层普及党的理论政策,通过调查研究观察了解基层建设发展成就。
2.历史成就调研考察实践。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成就,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典型成就和项目,以及国家“十三五”规划实施发展等情况,开展考察调研,深入了解国情社情,亲身参与体验各行各业的发展历程,并记录所取得的丰硕业绩。
3.依法治国宣讲和调研实践。围绕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主题,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法制建设宣讲和法治成果展示等活动,对依法治国在基层的推进实施情况展开调研并观察记录。
4.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帮扶实践。围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主题,开展脱贫致富路径调研献策、金融和网络知识下乡宣讲、乡风文明普及宣讲等形式的实践活动。
5.教育关爱实践。重点围绕“七彩假期”青年志愿者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志愿服务项目和“情暖童心”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程,按照扶贫与扶智相结合的要求,开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自护教育、素质拓展、敬老孝亲等形式的关爱志愿服务活动。
6.文化艺术公益实践。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开展艺术创作、惠民演出、文化普及以及倡导全民阅读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7.美丽中国环保科普实践。深入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围绕美丽中国建设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题,开展环保科普、环境治理献策、环保典型调研宣传等实践活动。
除以上七个方面的内容外,在校学生还可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内容,自选符合要求的实践主题或专项行动,申报实践项目。
四、项目形式
实践项目分为上级单位组织和支持的项目、校团委定点项目、校团委征集项目三类。
1.上级单位组织和支持的项目:系指按照团中央《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和北京团市委有关通知要求,申报并成功立项的项目。实践团队成功申报并被批准执行的该类项目,校团委直接予以备案立项。
2.校团委定点项目:经校团委确定项目内容,由相关团学组织或工作团队直接承接实施工作的项目。
3.校团委征集项目:由拟参与学生根据发布的实践主题,自行选择项目和组织团队,并按程序申报材料,参加立项评审,获得立项资格后在校团委的支持下开展实践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一)部署准备阶段6月17日-6月25日
校团委下发暑期社会实践通知,部署暑期实践专项工作,各团总支做好校内宣传动员工作,充分调动我校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交团队申报表,做好团队立项答辩准备工作。
(二)立项团队选拔 6月28日前
校团委组织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答辩会,评选确定校团委支持开展项目的团队,确认参加上级单位项目的实践项目团队。
(三)培训动员阶段 7月10日前
校团委集中召开暑期社会实践专题行动培训会暨出征仪式。
(四)活动开展阶段 7月15日—9月1日
各立项团队根据实践计划积极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记录活动亮点、实践足迹和活动成果等相关内容,在暑期社会实践结束后,完成资料整理及报送工作。
(五)总结报告阶段 9月30日前
校团委于秋季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做好暑期社会实践总结工作,将实践成果以文字、图片、微视频等形式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上级单位参与评比表彰,扩大暑期社会实践影响范围。
六、组队要求
1.所有项目须有一名我校在编在岗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仅能指导一个团队,不得兼任多个团队的指导教师)。
2.项目团队最少4人,最多20人,成员必须包含不少于1名2017级或以上年级学生,男女成员各成双数组队。
3.组队成员确认后,中途不得更换或增加,若有队员因故不能参加造成人员减少且减少人数超过组队人数三分之一的,该项目自行取消。
4.鼓励以院系或团学组织为单位组团。
5.所有申报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团队成员均须按时按要求参与出征动员及情况说明会,除客观原因外,不得缺席。
七、成果形式要求
1.每个团队须在实践活动结束5天内,向校学生会提交一篇记录实践活动的文章(诗歌除外,其他体裁不限),并配2——3张实践过程中的图片,由校学生会微信公众号推送宣传。
2.每个团队须撰写社会实践报告一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于9月10日之前提交至校学生会实践部。
3.除以上成果形式外,各实践团队可根据情况,自主决定是否提交其他形式的实践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拍摄短视频、纪录片或制作动画视频等)。
八、经费支持
立项答辩结束后,另行通知经费支持安排和支出要求。
九、工作要求
1.提交项目申报书。请于_shijian,提交电子版后发送短信“团队名称+负责人院系和姓名+负责人联系方式+已发送申报书”至13632931821予以确认。
2.参加立项答辩会。提交项目申报书后将收到参加立项答辩会的通知,请各申报团队派出1-2人参加答辩会。答辩会上须围绕项目申报书上对“实践项目内容”作出的填写要求进行陈述,陈述时间为4分钟。陈述结束后由评委提问1-2个问题,每个问题回答时间不超过1分钟。答辩可自行决定是否准备PPT,如须进行PPT展示,请根据后续通知要求提前拷贝至电脑。
十、其他
本通知及附件表格同时在校团委官方网站“国关青年在线”发布,共青团中央相关通知和附件表格也可在“国关青年在线” 阅览和下载。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启春62861118
汉李群18801225207
校团委
校学生会
2019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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