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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国际关系学院第二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1-17   点击数:

关于召开国际关系学院第二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国际关系学院第二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院(系)团总支、学生会:

经报学校党委和北京市学生联合会,我校学生会定于2020年12月5日组织召开国际关系学院第二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为落实学生会改革相关要求,做好会议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0年12月5日,会期1天。

二、会议地点

国际关系学院学术交流中心第一放映厅(暂定)。

三、相关筹备工作

(一)推选会议代表

1.代表数量。按照相关规定并与各院(系)团总支、学生会共同研究确定,本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为122名(约占在校本科生数量的6%),包括当然代表和推选代表。其中,当然代表为第二十七届学生会第二期执委会委员15名和各院(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1名(共7名);推选代表为班级团支部推荐的学生代表100名(包括每个班级团支部推荐1名代表和按每年级再额外推荐1名代表)。

2.代表的资格条件。学生代表须为在籍在读全日制本科生;具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能反映同学的广泛利益与诉求;学习态度应端正踏实,成绩合格,入校以来无不及格科目,无违规违纪记录;当选代表须按时参加大会的各项会议及活动,认真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义务。

3.代表产生程序。按照规定,所有代表均须先经所在团支部推荐,再由所在院系的学生会选举产生。其中,当然代表不占用各团支部推荐名额数,但须经所在团支部推荐,并经所在院(系)学生会选举产生。

4.代表的任期。学生代表自通过代表资格审核之日起,除因毕业、退学、休学等原因离校,或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等原因自动离任以外,代表资格保留至下届学代会代表正式产生之前。

5.代表人选报送日期。各院(系)团总支须指导所辖团支部和所指导的学生会按照规范程序完成代表推荐和选举工作,并由各院(系)学生会于11月21日前将本单位的代表名单报送学生会(报送材料包括:附件1《国际关系学院第二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名册》和附件2《国际关系学院第二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其中纸质版交至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第二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专用邮箱:uiroffice2020@163.com)。

6.代表的资格审查。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将对代表资格进行初审,并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7.其他说明。为确保代表数量,因毕业离校、考试等原因造成现任校学生会执委委员无法参加会议而不适合担任正式代表的,可由校学生会提出其他代表建议人选,且经该人选所在团支部推荐和所在院(系)学生会选举的,可以作为正式代表参会。

(二)推荐主席团成员候选人

1.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产生。按照学生会改革要求,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须由各院(系)团总支推荐,经院(系)党总支审核同意,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共同审核确定后,报学校党委批准。各院(系)团总支须按照程序规定和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要求,做好人员遴选和推荐工作,经所在院(系)党总支审核同意后,于11月21日前将拟推荐人选报送校团委办公室(报送材料为:附件3《国际关系学院第二十八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登记表》

2.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须为共产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学有余力、学业优良,最近一次综合测评成绩须在本年级本专业的前30%。结合工作实际,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原则上应为2018级本科生。

3.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推荐数量。各院(系)团总支在严格执行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推荐程序和确保条件要求的前提下,应当按照每单位不少于1人的数额推荐主席团成员候选人。

4.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确认。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联合对各单位推荐的主席团成员候选人进行审核后,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学校党委审批后确认。

特此通知。

联系人:米盈洁 ;联系方式:62861322。

共青团国际关系学院委员会

国际关系学院学生会

附件1 国际关系学院第二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名册

附件2 国际关系学院第二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附件3 国际关系学院第二十八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登记表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