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先锋杯” 优秀团支部、优秀基层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团总支:
为进一步推进团组织建设,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在基层团组织和青年学生团员中选树典型、表彰先进、推广经验,按照北京团市委工作部署,校团委决定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 “先锋杯”优秀团支部、优秀基层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工作。按照北京团市委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党建带团建,着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通过选树典型、表彰先进、推广经验,引导我青年学生树立远大理想、领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代责任和“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努力方向,争做“可爱、可信、可贵、可为”的“四可”青年。
二、“先锋杯”优秀团支部评选条件
参评的团支部应具有较强的聚力职能,做到以下几点:
(一)以思想引领聚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效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团员意识教育,积极开展“践行新思想·拥抱新时代”、“四进四信”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二)以组织制度聚力。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经常性地进行组织发展工作,按期收缴团费和较好地使用“两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支部团员管理。
(三)以活动服务聚力。积极开展“青年服务国家”主题活动,组织团员青年经常性地开展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活动,采取具体措施解决团员青年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促进团员青年全面素质的提升。
三、“先锋杯”优秀基层团干部评选条件
参评的团干部应具有较强的领航能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理想信念领航。积极学习实践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北京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第十四次团代会精神,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自觉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加强道德修养,不断坚定理想信念。
(二)学习工作领航。积极在团支部内创建优良学风,树立良好的学习领航榜样(GPA成绩或最近一次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的前40%),积极推进所在团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热爱团的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开拓进取,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在支部中具有较高威信,具有较强的组织力与号召力。
(三)服务实践领航。具备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为团员青年服务,关心团员青年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带领所在团组织开展“四进四信”、“青年服务国家”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四、“先锋杯”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参评的团员应发挥较强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以下几点:
(一)思想意识先锋。积极学习实践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北京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第十四次团代会精神,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自觉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具备强烈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积极参与所在团组织开展的“践行新思想·拥抱新时代”、“四进四信”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二)学业事业先锋。学生团员应该努力学习,成为支部内的学习榜样(GPA成绩或最近一次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的前40%),为营造优良的学风做出贡献,并且能够主动为支部建设献计献策,配合支委开展工作。教师团员应该努力工作,取得良好的业绩,成为支部内的工作模范。
(三)成长成才先锋。在各项集体活动中发挥先锋作用,带动广大同学积极参与其中,通过在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中的努力学习和扎实实践,培养各方面综合能力,全面提升个人素质,努力成长成才,用实际行动践行“青年服务国家”。
五、评选名额
按照团市委评选通知,我校评选优秀团支部、优秀基层团干部、优秀团员的名额均为各5个,总数共15个。根据我校工作实际,按下列方式分配并推荐评选。
(一)优秀团支部。详见名额分配表。
(二)优秀基层团干部。根据我校实际,推荐院(系)部团总支书记1人(青年教工),院系团总支副书记或班级团支部委员2人(学生),校级团学组织工作部门2人(学生)。
(三)优秀团员。根据我校工作实际,院(系)部推荐产生1名,校级团学组织中推荐产生4名。
(四)推荐名额具体分配方式。按照“选拔优秀、兼顾公平”的原则,在推荐优秀的前提下,确保每个院(系)部团总支每年至少直接推荐一个集体奖项或个人奖项。结合上一年度评选情况,本年度按以下名额推荐产生评优集体和个人:
六、评选办法
(一)推荐申报
各团总支和团委直属工作部门根据各奖项评选条件和名额分配,组织推荐。推荐时要在适当范围组织开展民主评议,认真听取团员青年的意见建议。
(二)审核报送
6月6日(星期三)下午召开团委委员会议,对拟推荐集体和个人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报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报团市委审核参评。
七、材料填报说明
(一)申报“先锋杯”优秀团支部需提交优秀团支部登记表(附件2)及总结材料(3000字,总结材料提纲见附件8)。登记表只需递交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为:2018“先锋杯”优秀团支部登记表—XX学校XX团支部。
(二)申报“先锋杯”优秀基层团干部、优秀团员需分别提交优秀基层团干部登记表(附件3)和优秀团员登记表(附件4)及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登记表只需递交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为:2018“先锋杯”优秀基层团干部(优秀团员)登记表—XX学校XX院(系)XXX。
(三)学校团委统一汇总所有申请登记表并填写“先锋杯”优秀团支部、优秀基层团干部、优秀团员申报统计表(附件5、6、7),加盖学校团委公章。
各团总支及团学组织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先锋杯”各项评比工作,并于6月4日(星期一)下班前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公邮:uirtw@126.com。
八、其他
本通知及所需表格均可从“国关青年在线——通知公告”下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蒋宇驰,电话62861322。
特此通知。
附件:
1.附件1:2018年度首都大学中职院校先锋杯优秀团支部登记表
2.附件2:2018年度首都大学中职院校先锋杯优秀基层团干部登记表
3.附件3:2018年度首都大学中职院校先锋杯优秀团员登记表
共青团国际关系学院委员会
2017年5月31日